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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學生勞務應法令保障
刊登日期:2014-04-21
資料來源:yahoo
中央社記者曾雅琦、許秩維台北21日電)學生兼任教授研究助理,所撰寫論述被複製到教授出版書中,向學校申訴無果,提出檢舉後,卻被教授提告。高教工會今天說,希望將學生納入相關勞動法令予以保障。

  交通大學社文所博士生陳運陞今天說,擔任交大人社系副教授段馨君研究助理期間撰寫的論述被複製至段馨君出版的「戲劇與客家:西方戲劇影視與客家戲曲文學」專書中,向校方學術倫理專區申訴,卻以「僱佣關係下成果屬教師」拒絕處理,所以轉向交大社文所向校方提出檢舉,卻被段馨君提出妨害名譽告訴。陳運陞認為此事關係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與僱佣關係,因此發表聲明。

  交通大學主任秘書裘性天表示,目前已將此案交到院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學生若不服結果,可再上訴至校級教評會;而校內成員間的訴訟,校方不便發表意見。交大校方表示,段馨君目前人在國外,暫時無法連絡上。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公布交大於4月2日回覆的學術倫理審查結果,陳運陞表示,對於交大認可共同著作人格權表示肯定,但是針對段馨君違反學術倫理規範行為,僅以不夠嚴謹且無懲戒表示遺憾。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針對學術倫理審查調查結果不滿意,因為審查結果承認共同作者引用,但卻認為不構成學術倫理的抄襲,只以援用他人貢獻不夠嚴謹判定,因此希望交大可以重新考慮現在的狀況。

  高教工會表示,陳運陞所面臨的狀況並非個案,學生擔任兼任助理經常遭遇不合理對待,勞務超過能力負擔或是遭老師任意差遣的狀況時有所聞,學生兼職助理在行政、教育與學術生產提供勞力,卻不被認定為勞工;因此呼籲校方、教師雇主之間的僱佣關係應明確化,且學生兼職勞動者也應立即納入相關勞動法令予以保障。1030421